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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住宅開放受理申請-歡迎蒞臨賞屋

  • 發布單位:建設處

目前住宅尚有5戶可供承購,因此將再次開放受理申請,敬請有意承購民眾填妥申請書後,連同應備資料郵寄或親送花蓮縣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辦理。

 

一、花蓮青年安心成家住宅第4次開始受理申請: 自110年3月5日起至110年3月8日止

 

二、申請方式:申請人於受理期間以書面方式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或送至花蓮縣政府(申請書件以掛號郵件寄達者,其截止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三、受理申請之機關或單位:花蓮縣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

 

四、申請書取得方式及應檢附書件:

(一)詳如下方電子檔,歡迎自行下載查詢。

(二)向花蓮縣政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免費索取申請書表。(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

(三)向本府委外廠商豐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免費索取申請書表。(地址:新城鄉樹人街5號)

(四)應檢附書件請詳閱花蓮縣政府辦理青年安心成家住宅承購資格審查作業須知及申請書表。

 

五、申請資格:

(一) 申請承購青年住宅之申請人,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1.年滿二十歲至年滿四十五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戶籍設籍於花蓮縣(以下簡稱本縣),且設籍本縣累計滿五年者。

       3.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

         前項第一款年齡之計算,以申請日為計算基準。前項第三款所稱家庭成員包含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申請人戶籍內之直系卑親屬及其配偶。 同一戶籍(即同一戶號)僅能承購一戶,並以一人提出申請為限。

(二)家庭成員個別持有之共有住宅為同一住宅,個別持分合計換算面積達四十平方公尺以上者,視為有自有住宅。

          前項共有住宅為公同共有關係者,應依潛在應有部分計算面積。

 

六、本次住宅開放尚有5戶可供申請,住宅樓層位置如下:

A棟:2樓之8
B棟:2樓之7、2樓之9
C棟:2樓之5
F棟:2樓之7

平面圖詳下方附件。

 

七、總價250萬元就能擁有房屋及土地所有權,具備完善生活機能、公共設施完備 ,符合資格即可申請承購,歡迎有意願民眾前往賞屋。

PS:開放賞屋為A棟實體屋。

 

八、賞屋地點:青年住宅服務中心(地址:花蓮縣新城鄉樹人街5號)。

 

九、申請書表詳如下方電子檔,歡迎自行下載查詢。

 

   若有相關承購問題或與索取申請書表歡迎致電:

   花蓮縣政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電話:03-8227171#534~537。

   豐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3-8267177、03-8267977。